提醒:点这里(领取免费资料、获取最新资讯、解决考教师一切疑问!)

为适应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提升全区整体办学水平,经研究,拟通过人才引进方式聘用一批在职优秀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引进岗位及人数(见附件)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公办学校在编在职在岗教师。

2.思想政治素质好、团结协作精神强,具备良好的身体与心理素质,能够胜任岗位工作。

3.具有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资格(语文教师岗位需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资格)。

4.近三年需具有与报考岗位相一致的任教经历,且年度考核为合格及其以上等次。

5.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同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报考小学教师岗位需具备国家承认大专及以上学历、小教一级(或职称过渡后的中小学二级教师)及以上 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报考初中教师需具备国家承认本科及以上学历、中教二级(或职称过渡后的中小学二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报考幼儿园教 师岗位需具备国家承认中专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专业、小教一级(或职称过渡后的中小学二级教师)及以上幼儿教育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

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5)其他不符合任职条件的。

(二)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近5年内获得省辖市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不含骨干培训)称号;

2.获省辖市级优秀教师称号;

3.在省级教研室组织的优质课比赛中获三等及以上奖励;或在省辖市级教研室组织的优质课评比中获二等及以上奖励;或在县区级教研室组织的优质课评比中获一等奖两次及以上奖励。获奖优质课内容应与拟报考岗位一致。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年龄可放宽至45岁(1970年1月1日后出生)

1.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

2.被授予特级教师、省级名师、省级优秀教师、省辖市级名师称号;

3.在省级“跨世纪园丁工程”、“百千万工程”中被评为国家级骨干教师、省级学科带头人、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

4.省辖市级以上拔尖人才。

提醒:点这里(领取免费资料、获取最新资讯、解决考教师一切疑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