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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各市、区教师编制最新考试报名公告查看。

为满足我县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充实教师工作队伍。经县政府研究,报市有关单位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32名。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及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招聘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成立嵩县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教育体育局共同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及办法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三、招聘职位

本次招聘教师132名。其中高中教师68名,初中教师34名,小学教师25名,幼儿园教师5名。

具体招聘职位及要求详见本实施方案后附的《嵩县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附件1)。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教师职位应具备的条件:

1.年龄要求:

报考高中、初中、小学教师职位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至2019年6月1日,35周岁以下指1984年6月1日(含)以后出生;报考幼儿园教师职位的,年龄在3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至2019年6月1日,30周岁以下指1989年6月1日(含)以后出生。

2.学历要求:

高中教师职位: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招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

初中教师职位: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招师范类大专及以上学历(本科及以上学历不限师范类);

小学教师职位: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招大专及以上学历;

幼儿园教师职位: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招师范类大专及以上学历,且为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

3.教师资格要求:

具备与报考职位层次、专业相应的教师资格(具有高学段教师资格的,可报考同专业低学段;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可互相通用)。

4.其他要求:

(1)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无任何违法乱纪行为;

(2)热爱教育事业,品德高尚,具有现代教育理念,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3)服从组织分配;

(4)身体健康,能胜任拟报考职位。

5.具备拟聘用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职位条件详见《嵩县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有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等不良信用记录的;

5.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不满5年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其它法律法规规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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