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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 面试成绩×60 %;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的优先进入下一个环节。

如果个别岗位只有一名考生参加面试,或者拟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相等时,应试者面试成绩需达到本面试考官组使用统一面试题本面试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禹王台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一)体检

1.体检对象根据招聘方案规定的拟聘人数和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标准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体检费用自理,因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2.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禹王台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3.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考察

1.考察对象根据考试、体检结果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并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2.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禹王台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三年(含试用期),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有关手续,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本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应聘成功的区外在编教师不实行试用期。

八、纪律与监督

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对公开招聘中违反人事工作纪律及《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的行为要予以制止和纠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考试工作保密规定,各级参与考务工作的机构和人员应按照国家考试规定的保密范围签订保密协议,落实保密措施,严禁泄密。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单位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在组织实施公开招聘时,凡涉及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应当回避。

九、记入诚信档案的情况

1.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虚假信息的;

2.考试过程中有作弊行为的;

3.违背考试纪律要求的;

4.考察合格后无故自愿放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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