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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考试时需携带材料

1.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见附件2,平原示范区 2019年第二批 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六)资格审查时 需携带材料

1.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见附件2,平原示范区 2019年第二批 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3.学历、学位证书(第一学历至最高学历)及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历认证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进行查询认证、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也可通过有关学历认证代理机构认证并出具《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4.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 .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6 .在职在岗证明 1份 (在职在岗教师出具)。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 在规定期限内不能编制完整体检报告的考生,视为体检不合格。

2.考察。由用人单位组织,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实际、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素质和婚姻状况及有无犯罪情况等。

五、录取聘用

1.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备案。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平原示范区管委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参照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2.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开始计算,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参照事业单位执行,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后,平原示范区文教体卫局对新聘用人员进行综合考核,合格者予以办理相关手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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