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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体检

根据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当出现末位并列超计划时,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专业基础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如专业基础知识成绩也相同,则通过面试加试按面试加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对体检未到或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体检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根据体检结果,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四)考察和公示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区人力资源部和区社会事务局采取审查档案等方式进行全面考察,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可以递补。递补须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对考察合格后确定的拟聘用人选,通过高新区网站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

(五)聘用及工资待遇

被聘用人员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新聘用人员首次聘用期限为三年(即最低服务期限为三年,含试用期)。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属于在职的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后,由区社会事务局按照规定予以考核,合格者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合格者解除聘用。招聘人员工资待遇按新乡高新区编制内教师工资标准执行,并按规定缴纳“五险两金”。

四、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工作由高新区人力资源部统一组织实施。新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网址:www.xxhdz.gov.cn)和新乡高新区人力资源部微信公众号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专用信息平台,有关考试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该信息平台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373-3539934,3539873;监督电话:0373-3539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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