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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专业知识》两科,一套试卷,满分为100分。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法律、管理、公文写作、时事政治等内容。教育专业知识包括教育心理学、教育学、教材教法、教育法律法规等。

2.笔试时间:2019年7月21日上午9:00至11:00。笔试地点及要求见准考证。

3.加分规定: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对未在机关事业单位就业的以下人员实施加分:在平桥区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平桥区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村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符合政策规定的人员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多个加分条件者,只享受一次加分。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的,笔试成绩再加2分。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者,须在报名时提交相关证书、证明,逾期不再受理。

4.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在平桥新闻网公布。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面试

1.面试时间:2019年8月3日进行,面试地点及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2.面试人选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遇有末位成绩出现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在平桥新闻网公布。

3.领取面试通知单:进入面试人员于2019年8月2日上午8:00至12:00和下午15:00至18:00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笔试准考证到现场报名点(平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社会保险服务大厅)领取面试通知单。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4.面试方式: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说课内容为相应学科初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课本知识,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宣布。

5.面试成绩计算:报考同一专业(职位)如分在不同考场的面试人员,面试成绩采取二次加权平均法计算。二次加权平均法计算办法为:用本专业(职位)面试人员有效原始面试成绩的总平均分,分别除以该专业(职位)各考场面试人员面试原始成绩的平均分,求得各面试考场的加权系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再用各面试考场的加权系数分别乘以本考场面试人员的原始面试成绩,所得结果即为加权后该面试人员的最终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

6.面试时,如有缺考人员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的面试人员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低于平均分的视为面试成绩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招聘体检程序。

(三)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 加权后的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小数(不实行四舍五入)。考试总成绩在平桥新闻网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遇有比例内考试总成绩并列的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如笔试成绩相同,则按学历层次高者优先的顺序等额确定人员;如仍相同,则按出生日期早者优先的顺序等额确定人选。

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职位缺额的,从报考同一专业(职位)的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的人员名单在平桥新闻网公布。

体检的内容和办法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进行。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

进入考察人员名单在平桥新闻网公布。在考察中,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缺额的,从报考同一专业(职位)的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考察时需调取本人档案,凡在规定时间提供不出个人人事档案或档案中出生年月有涂改现象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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