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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考试的方式和内容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全权委托专门考试机构或高等院校承担。

(一)根据《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人社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我省贫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豫人社[2017]75号)和《确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教育事业发展的意见(试行)》(确政文[2017]93号)有关规定,对参加报考的一本师范类院校的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生和其他本科院校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免于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其子女参加招聘考试,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二)总体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笔试、面试各占50%,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 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免笔试考生,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二)笔试

按报考学校分两个层次考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教材教法),即:中学层次、小学层次(含幼儿层次)。笔试成绩满分100分。

根据驻马店市人民政府、驻马店军分区《关于鼓励大学生应征入伍的意见》(驻政〔2016〕68号)精神,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笔试成绩加10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的,再加4分。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在2019年8月7日向确山县人社局事业股提交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入伍证、退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不再享受加分政策。如发现拟享受加分政策人员弄虚作假及情况不实的,取消本次考试及聘用资格。加分情况于笔试前在本次招聘指定网站予以公示。

笔试时间:2019年8月10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因素,不能按规定时间进行公开招聘各项组织工作的,另行通知。

(四)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面试人员按与拟招聘人数1.5: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出现空缺依次递补。进入面试人员(含免笔试考生)凭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和《确山县2019年公开招聘乡镇中小学及幼儿教师报名表》进行面试资格确认,审查通过的考生领取面试通知单。

(2)面试采用讲微型课形式,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方案另行制定,时间另行通知。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与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的标准参照国家人社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0年修订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体检结果,按与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的重点了解应聘人员的政治立场、法纪观念、道德品质、现实表现等,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由招聘办统一安排,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实施,在考察及以后环节发现问题取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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