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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确定加分对象
1、加分对象范围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下列人员可享受笔试卷面成绩加分的政策:
(1)在伊川县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加10分;
(2)参加我省“大学生村干部”计划,目前在岗、截止2016年12月31日在伊川县农村连续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者且未进入公务员、事业编制的离任大学生村干部,加10分;
(3)参加我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在伊川县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者(2012年及以后招募的大学生),加10分;
(4)在洛阳市服务且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的我省高校毕业生政府购岗计划的人员,享受笔试卷面成绩加分政策,加10分;
(5)大学生退役士兵享受笔试卷面成绩加10分的优惠政策,服役期间获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2分。另加分项目只计一次,不累计。
2、提交材料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报名时现场提交以下材料(一式两份):
(1)考生自行打印填写《伊川县2019年公开招聘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幼儿园教师加分申请表》(见附件4);
(2)“三支一扶”大学生提交《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
(3)“大学生村干部”提交市委、县(市、区)委组织部出具的截止2016年12月31日在农村连续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且未进入公务员、事业编制的证明(见附件5);
(4)共青团洛阳市委、县委出具的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见附件6)及期满考核合格证书;
(5)在洛阳市服务且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的我省高校毕业生政府购岗计划的人员必须本人提交《河南省高校毕业生政府购岗基层服务证书》原件;
(6)大学生退役士兵提交《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享受事业单位招聘优惠条件认定表》(见附件7)。
未在报名现场申请加分并提交加分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不享受加分政策。经审核符合加分的人员名单将在伊川政府网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享受相关政策。对于弄虚作假享受加分政策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三)开考比例
专业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时相应核减岗位招聘计划。核减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退还报考该职位考生已交考务费。
(四)领取准考证
报名人员凭有效身份证于2019年9月28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六、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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