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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

(五)各招聘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3。报名人数达不到该比例的,根据招聘单位急需用人申请,经顺河回族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招聘计划。报名结束后在顺河回族区政府网公布招聘岗位的核减情况,不再另行通知考生。因核减招聘计划涉及的考生,可以重新填写报考志愿,在规定时间内不重新选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本次招聘教师工作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无论何时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即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并作不良记录登记,5年内不准报名参加顺河回族区所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七)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人员,根据河南省相关文件规定缴纳考试费30元。

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人员报考的,可免缴考试费。拟免缴考试费的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时提交以下材料: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享受国家低保政策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低保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

五、加分

加分体现在笔试环节。符合多个加分条件的,最多加5分。

1、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我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在我市从事“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退役大学生士兵(即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从我市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的士兵,含毕业学年入伍并在服役期间取得学历的;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在校期间从我市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复学取得学历的退役士兵;从我市入伍,服现役期间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成绩加5分。

2、获得省辖市及以上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骨干教师、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荣誉者;参加省辖市及以上优质课、示范课、观摩课,教育教学技能竞赛,中小学教师素养大赛,体育、音乐、美术、学前教育学科基本功大赛,获得市级一等奖,省级二等奖及以上,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的;参加省辖市及以上幼儿教师“两项”比赛(案例分析、自制玩教具、游戏活动、说课比赛)获得二等奖及以上的。上述奖项分别为市级加2分,省级加3分,国家级加5分。

审查通过的给予加分,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加分加入笔试成绩。

六、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于2019年 7 月 19 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到原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一)笔试

笔试两套命题(中小学为一套试题、幼儿园一套试题),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时间:笔试时间及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内容: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新课程改革、教室职业道德、教育法律法规、时事政治以及教师应具备的相关知识。

3、笔试成绩总分100分。

(二)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招聘岗位与面试人员一般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成绩并列,一并确定为面试人员。实际参加面试的应试者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组织现有人员面试。如果个别岗位只有一名考生进入面试,或者拟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相等时,应试者面试成绩须达到本面试室同一学科面试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2、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报考幼儿园岗位的,采取模拟课堂和才艺展示的方式进行,其他考生采取模拟课堂的方式进行。

3、进入面试的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领取《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将在面试人员名单公示中通知,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因考生本人放弃造成达不到面试比例的,从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三)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 面试成绩×60%,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的优先进入下一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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