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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限修武籍退役大学生士兵、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修武籍毕业生、参加河南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修武籍毕业生、修武籍生源或在修武服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修武籍参加焦作市高校毕业生进社区活动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参加河南省高校毕业生政府购岗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修武籍或下派到修武县服务的大学生(提供户口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未进入机关事业编制的,参加焦作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连续任职满一个聘期考核合格且未进入机关事业编制的离任大学生村干部(修武县县委组织部门证明),笔试成绩加10分,每一位考生只享受一项加分政策;请在报名时如实填写相应条款,并于2019年8月16日下午18:00时前,到修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竹林大道南段公安局北邻)512房间提交户口本、有关证书、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逾期未提交的不能享受加分政策。

8.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弄虚作假或违反纪律规定的,一律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9.考生应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本次招聘的公告内容,确定本人是否符合招聘岗位报名条件。如果本人不符合报名条件但进行了网上报名,本人的报考资格、考试成绩无效,已经缴纳的考试费用不予退回,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承担。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报考高中教师和初中教师岗位的笔试内容为《教育理论》(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和《专业知识》(所报考岗位学科专业知识)两科。《教育理论》满分为20分,《专业知识》满分为80分,总计100分。

报考小学及特殊教育岗位的笔试内容为《教育理论1》(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教育理论2》(包括教学方法、教师职业道德、学生与团队管理、教育政策法规等)两科,《教育理论1》和《教育理论2》满分均为50分,总计100分。

笔试成绩在指定网站公示,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用岗位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

笔试作弊或笔试成绩低于5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资格确认人员名单将在指定工作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查询,避免贻误。

2.面试。 面试前进行面试资格确认。进入面试资格确认人员应在面试前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户口本等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修武县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网上报名自动生成,请自行打印,签名),并附本人与报名上传照片同底1寸彩照2张,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资格确认。属在职人员的,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面试资格确认时,发现应试者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将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

面试资格确认的时间、地点以公告为准。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若面试资格确认过程中有人放弃或未通过的,按岗位考试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通过面试资格确认的,领取面试通知书。

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掌握课程内容、组织课程运用教学语言与实现教学目的等基本素质和教学技能。

面试成绩(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本人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如面试有缺考人员而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参加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考试总成绩 =笔试成绩 面试成绩,面试结束后统一发布总成绩公告,请考生及时在指定网站查询。

(三)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报考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同一岗位出现应试者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果笔试成绩也相同,加试面试,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需领取体检通知书,领取体检通知书的时间、地点以公告为准。逾期不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因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岗位的,将按该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领取体检通知书,递补只进行一轮。

本次招聘体检,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 <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的通知》(豫教资办〔2017〕4号)规定的标准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被考察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本人人事档案和要求的其它材料,如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交材料的,视为自愿放弃。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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