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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各市、区教师编制最新考试报名公告查看。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中央组织部、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3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的通知》(豫人社〔2015〕5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县城区高中教师岗位需求情况,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并报上级批准,新县2019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城区高中全供事业编制教师30名。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资格:具有与所报岗位学科一致的高中教师资格证书,其中国家原“985”工程高校、“211”工程高校普通毕业生报考时不限教师资格证;

5.学历:全日制普通高校二本及以上师范类毕业生;国家原“985”工程高校、“211”工程高校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6.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二本及以上师范类毕业生所学专业必须与所报学科一致;国家原“985”工程高校、“211”工程高校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所学专业与所报学科必须一致或相近;具有中小学一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报与任职资格学科一致的岗位;

7.年龄:一律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4年6月26日至2001年6月27日间出生;

8.户籍:具有新县常住户口或系新县籍生源。符合以下条件人员户籍不受限制:①父母或配偶是新县常住户口的;②在新县参加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工作满三年以上的;③在新县参加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和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

9.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

5.五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

6.不符合原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中有关回避制度规定要求的;

7.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

8.新县在编在岗教师;

9.新县在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

二、报名时间、方法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9年6月25日至6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2.报名地点: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404室(北畈健康大道)。

(二)报名方法及要求

1.报名时本人须携带身份证(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具有中小学一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所有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用a4纸复印)。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及教师资格证书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交本人的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报考推荐证明(应载明在读学历层次、所学专业、教师资格证书等信息),且保证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与报考资格条件一致的相应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报考人员为在职人员的必须提供主管单位同意的报考证明。报名时提交一式二份《新县2019年公开招聘县城区高中教师报名表》,并在报名表处粘贴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审查签字后,上交考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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